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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政府
台中市政府
臺中市政府座落於市區,是一棟精緻典雅的乳白色建
築物,為行政最高機構,組織上設有民政、財政、教
育、建設、工務、社會、國宅七個局,地政、兵役二
個科及秘書、計畫、主計、人事和新聞等五個室,綜
理全市事務。
其附屬機構有稅捐處、警察局、衛生局、環保局等單
位。臺中市市長由全市公民投票選出,任期四年,負
責推行本市地方自治並執行中央與省委辦事項。